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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11日:你该知道真理是什么了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 14:4-6)
昨天我们分享了“道路”的属灵意义,今天分享“真理”的属灵意义。
真理,是一个人类一开始到现在都在探索的哲学命题,对于真理的定义众说纷纭,世上的哲学认为:真理,即永恒不变唯真的正理,是最符合实际的道理。真理分为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绝对真理是不受任何条件限制的道理;相对真理是在特定条件下有局限的道理。若根据这一定义来考察人类社会的真理,除了自然科学真理外,可以说大部分关于人性与社会的真理都是“相对真理”,也就是说,很多被高举的真理都是受民族的、集团的、学派的、教派的、文化的条件限制的。当一系列“真理”只是服务于某一个民族、集团、教派的时候,所谓的“真理”对于其他的民族、集团、教派来说很可能是“歪理”“邪理”。
我们来考察一下《圣经》所定义的真理是什么。真理,在旧约希伯来文原文意思是:正确地、真实地、稳定的、持续性的。新约希腊文原文意思是:真实的、可靠的、坦率的、无偏见的。可见,圣经所定义的真理就是绝对的真理,即超越人类阶级、民族、有限的感觉思维的永恒真理。真理在圣经中又分为“律法的真理”(约一24)“福音的真理”(加2:5)“圣灵的真理”(约16:13)“自由的真理”(约8:32)。
限于篇幅我们仅以“自由的真理”来认识基督的真理的一部分。耶稣说的自由不是世人说的政治上的自由,也不是人肉体生活被奴役得解放的自由,而是关于人性与人的灵魂的自由。他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 8:31-32)“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8:34)在耶稣的真理里,人性是恶的,有从亚当里遗传下来的罪性。人自从堕落后就陷入了内心的“善恶“之争。人最根本的不自由是人的灵性不能主宰人的情感、意识与肉体的需要,也就是人的灵魂在人里面失去了主导地位,成了人肉体需要的奴隶,从而让人不能遵行上帝的旨意,不能控制自己不犯罪,不能按着善的意愿行。于是,人类就陷入了:犯错、犯罪—受报应、受咒诅—受律法的管束与惩罚的恶性循环中,直到灭亡。人因灵性软弱而没有能力行律法,但律法又因人性是恶的显得尤为必要,并越来越严厉,所以人类社会没有律法就很痛苦,有了律法更痛苦,这就是人的不得救。所以,得救,就是脱离这种循环的死链(免受咒诅)。得救,就是灵性主宰自己的全我,就是顺从圣灵不体贴肉体;就是立志行善由得自己(灵性),行出来也由得自己。对于耶稣自由的真理保罗摸的最透彻,他说:“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罗8:5-10)
耶稣就是自由真理的活的见证,他顺从心中的圣灵(天父的意思)能胜过各种试探,不为任何罪恶所诱惑;他顺从心中的圣灵,能胜过一切艰难险阻,胜过内心的忧愁挣扎,能胜过肉体的需要,把“苦杯”饮尽,直到在十字架上说:“成了”。所以圣经说基督是“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约1:14)
“耶和华啊,求你将你的道指示我,将你的路教训我!求你以你的真理引导我,教训我,因为你是救我的神,我终日等候你。”(诗25:4-5)求你的圣灵在我里面成为主宰,使我成为自由的人。奉主耶稣的名,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