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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25日:主你为什么必须舍命,且死在十字架上?
“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约翰福音》 10:17-18)
按历史事实考察:耶稣是被冤死的;是被当时的犹太宗教当局嫉妒迫害死的;是被罗马统治者为了讨好犹太上层而钉死的。
按意识形态考察:耶稣是被变态的宗教观念害死的,是被犹太人维护神圣宗教的狂热情绪害死的;是被盲从而随伙起哄的犹太民众害死的;
按属灵的事实考察:耶稣是被人类的罪恶害死的;是被黑暗势力害死的;是被空中掌权的邪灵害死的。
但这些事实背后,有一个最根本的事实,那就是:耶稣是顺服天父的命令自己舍命的。经上说:“他既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你们就藉着无法之人的手,把他钉在十字架上杀了。 神却将死的痛苦解释了,叫他复活,因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徒 2:23-24)
耶稣为什么必须要舍命呢?天父要祂的儿子来人间舍命的目的是什么呢?耶稣为什么必须死在十字架上呢?
答案是:
一、耶稣必须在十字架上舍命来完成“拆毁”“砍掉”重建的工作。
二、耶稣必须在十字架上舍命来完成永远的感动。
三、耶稣必须在十字架上舍命来废掉“冤仇”。
四、耶稣必须在十字架上舍命来启示人类“复活”是可能的。
篇幅关系,今天先分享第一题。
法利赛人在大祭司面前控告耶稣的时候说:“我们听见他说:‘我要拆毁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内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可14:58)是的,主耶稣说过这话,但耶稣所拆毁的不是实际的“圣殿”,而是失去信仰实质的宗教形式与制度。什么叫“人手所造的”呢?就是人意把宗教地变成了为民族主义服务,为宗教统治集团利益服务的工具,把信仰变成了宗教形式,只能给人“难担的重担”(路11:46)对人的生命改变毫无益处。前面我们分享过:神差遣祂的儿子进入选民中,要砍掉 “撒都该人”(祭司阶层)和”法利赛人”(宗教文士阶层)这棵寄生在亚伯拉罕信仰根基上的,不结果子的千年大树(参:太:3:7-10)。怎么“拆”?怎么“砍”?用起义的方式招兵买马发起战争暴力推翻吗?不是的,而是直接终结他们和他们所利用的宗教所赖以存在“神学道理”。这个“终结”不需要民众闹革命,只需要耶稣一人牺牲就可以了。
我们知道,“撒都该人”和”法利赛人”代表的宗教所赖以存在的“神学道理”就是:人,都是有罪的,解决罪的问题必须高举并推行“摩西律法”,人一旦犯摩西律法,除了受惩罚外,还要受咒诅,并殃及四代(参:申5:9)。由于“律法被民族式的遗传“繁文缛节化”了,人们几乎天天触犯律法,为了赎罪,百姓必须按规定献祭(行为得救),敬拜上帝变成了强制性献礼物。什么“赎罪祭”“赎衍祭”“燔祭”“平安祭”,等等。献祭不但成了百姓的负担,也大肆杀生,
耶稣说他要舍命,不单单是替门徒受逮捕,被处死。而是在十字架上做献祭的羔羊。一次的流血献祭,就终结了永远的宗教行为,一次的赦免,就免去了永远的咒诅。从此,十字架的真理就代替了“撒都该人”和”法利赛人”的宗教“道理”。经上说:“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所以,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来 2:14-17)
所以,耶稣在十字架上说“成了!”。
主你“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神的大能。(林前 1:18)惟愿我们一生传扬你的十字架,靠着你的十字架得胜,奉主耶稣的名,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