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 日 |
十二月26日:婚姻啊,回归起初吧!
法利赛人说:“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 ” 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 耶稣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马太福音》 19:7-11)
当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他们说:“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这话被法利赛人误解为无论什么原因都不可以离婚,其实主耶稣的意思是,婚姻应该回归上帝配合的本意,不能因为日常生活的琐碎事或一方个人的私欲就找理由休了对方,这是对婚姻的神圣性不尊重。耶稣并不是绝对的不允许离婚。于是法利赛人就搬出他们祖祖辈辈所奉为金科玉律的律法条文质问耶稣:这条关于婚姻的摩西律法记载在《申命记》 24章1节,是这样说的:“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
这条律法在当时肯定有很重要的意义,也是有针对性的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后来的人们对这条律法的原意解释与运用上就出现了分歧,甚至会因统治集团和宗教集团的派系意志而被私意地解释了。在犹太拉比中主要分为‘撒买学派’(Shammi)和‘希列学派’(Hillel)。撒买学派认为该段经文中所谓‘不合理的事’,是指婚姻上的不忠贞。但希列学派则强调那段经文的下面一句:‘不喜悦她’,认为只要妻子作了任何让她丈夫不喜悦的事,便可容许丈夫休妻。质问耶稣的法利赛人似乎属于这一派,他们抓住“不喜悦”这个字眼,就认为“无论什么缘故”只要对方做了自己不喜悦的事,都可以休妻。这种“不合理”“不喜悦”太笼统了,搞不好就成了人们随便离婚的借口,尤其是那些男权观念很重的人们,就有了抛妻离子的各种理由。这种观念其实就是偷换了上帝对婚姻的旨意,严重破坏了婚姻的稳定性,使人类婚姻不再是幸福而是痛苦。
不是吗?现在人类的婚姻不稳定因素太多了,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所造成的悲剧和子女的各种问题是有目共睹的,但人们仍然执迷不悟,仍然为离婚找很多理由,什么“感情破裂”啊,“性格不合”啊,等等。为什么不能从自身找原因?自己谦卑了吗?自己包容了吗?自己饶恕了吗?自己的爱足够吗?自己不是一个罪人吗?为什么总看对方的不好,计算对方的不好?对方是与你一体的,你老看对方的不好岂不是打自己的脸吗?在主耶稣看来,什么“感情破裂”“性格不合”“不喜悦”统统不能是离婚的理由,除非婚姻中的一方行为上确实犯奸淫了。即便是对方一时的受迷惑犯了淫乱罪,也不能为了情绪冲动而不依不饶非要把婚姻彻底撕破,要知道婚姻从成立那一天起已经不是你自己的了,是属于家庭的,你考虑过家庭其他人的感受与后果吗?只要对方肯回头就要给对方一个回家的机会。上帝不是吩咐何西阿“你去娶淫妇为妻”吗?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是无罪的?”
门徒对主耶稣的,除非淫乱的缘故不可随便离婚的原则也不能领受,他们觉得这个原则太让人不自由了。竟然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弟兄姐妹,现在我们基督教里面是不是也有这样的不能领受呢?在主耶稣话语之外找一些经文支持他们的神学观点,去迎合人们的“心硬”,以至于让因私欲或个人品德不够好而离婚成为合理化、合法化?合法化的就文明进步了吗?同性恋不是在许多国家合法化了吗?
经上说:“婚姻,人人都当尊重”(来 13:4)让我们回到上帝起初的心意里,回到主耶稣的话语里面,重新反省,找回对婚姻的认识吧?
主耶稣,你的道不是人都能领受的,但却是人类应该领受的,我们愿意领受你的教训,成为我们生活的原则,成为我们传福音的真理,奉主耶稣的名,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