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 日 |
十月8日:你胜过法利赛人的义了吗?
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亏负人,当孝敬父母。”他对耶稣说:“夫子,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 (《马可福音》 10:19-20)
一个财主急匆匆地跑到耶稣跟前求问他如何做才能承受永生。于是耶稣就回答了他这话。
这位财主是当时的撒都该人,撒都该人也是比较注重旧约律法的,他们总以为选民只要守住律法,就有永生。耶稣曾经这样说他们:“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约5:3)耶稣知道他们很注重守律法。于是就首先给他列举出十条诫命中涉及人在神面前应履行的义务的几条。意思是说,这些你都做到了吗?耶稣也是很尊重神的诫命与律法的,关键是人能遵行神的律法吗?而这位财主竟然在主面前说他已经从小都遵守了。其实他所说的已经遵守是他们所理解的标准里的遵行,很多都是表面应付式的遵行。耶稣曾经针对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说:“神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你们倒说:‘无论何人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供献,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这就是你们藉着遗传,废了神的诫命。”(太 15:4-6)又说:“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太23:23)而且上帝律法的实质不是单单约束人外在的行为的,而是让人从内心顺服的。在耶稣看来,恨人,就犯了“不可杀人”的诫命了(参太5:21-22)。心里动淫念就是犯了“不可奸淫”。因为“罪行”都是从“罪念”生出来的。经上说:“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 1:15)让人被动地不触犯法律,这是法利赛人和文士所坚持的义,使人靠圣灵主动地在心里消灭罪念,这是耶稣从神领受的义,也是耶稣要求基督徒所持守并遵行的义。耶稣说:“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太 5:20)。
按神律法的义,这位财主根本就没有行全神的律法。更没有胜过他们祖宗所坚持的义。别说作为世俗中的财主了,即便是受过高等教育,有很深的哲学与神学造诣的保罗还深有体会地说:“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罗7:14)所以,我们神的儿女一定要持守这个真理,那就是:只有从生命内在重生了,才有能力遵行神的义,只有脱离肉体的败坏,属灵了,才能与永生的神连接。
主啊,我们得救完全是靠着你的恩典,我们有永生是因你永生的灵在我们里面。奉主耶稣的名,阿们!
作者:李牧童 播音: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