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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23日:有的,更有,没有的,更没有
又有一个来说:‘主啊,看哪,你的一锭银子在这里,我把它包在手巾里存着。 我原是怕你,因为你是严厉的人:没有放下的,还要去拿;没有种下的,还要去收。’主人对他说:‘你这恶仆,我要凭你的口定你的罪!你既知道我是严厉的人,没有放下的,还要去拿,没有种下的,还要去收, 为什么不把我的银子交给银行,等我来的时候,连本带利都可以要回来呢?就对旁边站着的人说:‘夺过他这一锭来,给那有十锭的。’他们说:‘主啊,他已经有十锭了。’ 主人说:‘我告诉你们:凡有的,还要加给他;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路加福音》 19:20-26)
今天的经文阐述了“银子的比喻”的主题,就是:“凡有的,还要加给他;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这似乎是不合乎主的怜悯属性的,神的怜悯往往是特别眷顾缺乏的,扶持不体面的,这里怎么恰恰相反呢?因为,怜悯是神的恩典,神的恩典是在人的软弱(亏欠)上显得更完全(丰盛),而这里是说神的最后审判,审判是严厉的,审判是要遵循“有的,要奖赏,没有的就要受惩罚”这样的规则。什么是“有的”呢?就是蒙了神的救恩,有感恩的心,有感恩的改变、有属天生命的彰显,对他人也有恩典,有对周围世界的美好影响。没有的则相反,就是徒受神的恩典,没有感恩,没有悔改、没有见证,对人没有恩典,依然是很属血气,有得救的名分(称义),没有得救的实际(成义)。对周围依然是坏影响。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起初赐给他的银子要被收回,我们知道在这个比喻中,银子是代表救恩。也就是说并不是当初一旦领受了“救恩”就永远有得救的保障了,银子永远属于我们的了,那要看最后在审判台前交账时是情况了。一点也没有“赚”的人就是最终不悔改,一点好影响都没有的人,这样的曾经的得救者,最终会失去救恩的。
我们看看主是怎么审判这个一点也没有“赚”的蒙恩者的。主首先称它为“恶仆”,然后凭他的口定他的罪,最后夺去他得救的名分。“恶仆”是因为没有真正进入恩典里面,没有真正的相信神的救恩,只是把恩典当做收藏品用手巾包起来了,仍旧活在律法的咒诅之下,救恩已经称他为“义人”了,他仍然甘愿被律法定为“不义”(恶人),因此“恶仆”其实是他自找的。没有真正进入救恩里的人要么是不怕神,要么就是一味地惧怕神。经上说:“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因为惧怕里含着刑罚。”(约一4:18)主说:“凭你的口定你的罪”,就是审判的时候也要凭人的观念判断的,言论是人观念的外在表现。耶稣说过:“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我又告诉你们: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太12:35-36)这个被定罪的人说了什么话表达了什么观念呢?主说:“你既知道我是严厉的人…”原文意思是:你既认为我是严厉的。救恩明明是神慈爱怜悯的彰显,恩典明明是宽容饶恕,是恩赐,耶稣明明是先撒福音的种子后收割,这个人却故意把救恩理解并宣扬为“没有放下的,还要去拿;没有种下的,还要去收”,也就是把恩典等同于法利赛人所坚持的律法主义那么冷酷。难怪他什么也没有“赚”到,就是因为他把主的救恩真理给歪曲了。
弟兄姐妹,通过主耶稣讲的这个反面事例,我们应该吸取教训,一定要知恩(明白救恩的真理),感恩(对恩典有回应),有恩(活出恩典的人生)。愿上帝加倍地恩赐奖赏给你。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