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 日 |
《静夜亮光》八月二十四日
经文: 若点火焚烧荆棘,以致将别人堆积的禾捆,站着的禾稼,或是田园,都烧尽了,那点火的必要赔偿。(出埃及记二十二:6)
人若向别人射箭点燃了他的错误或欲望,使人的灵魂被地狱之烈火燃烧,他将作何赔偿呢?侵犯者若悔改,可以得到饶恕,但是他的行为仍将为他带来忧伤,因为所作之错误已不可能挽回。错误所点起的火焰,即使经过多年个性的修补也不能熄灭。烧毁人的食粮已够坏了,毁灭人的灵魂更是糟糕!让我们鉴察自己过去可能犯的罪,并且察验那些仍然可能在我们里面,造成损害亲友或邻居之心灵的罪。纷争不和的火在教会内爆发是一件可怕的恶行。悔改的人数加添,上帝得着了荣耀,魔鬼就使用另一有效工具──嫉妒。仇恨敌意之火──燃起,除了烟雾和一堆灰烬外,无物存留。引发这些过犯的人是犯了严重的罪,但愿他们从来不在我们中间。我们若是主犯,虽然不可能赔偿,当然也成了主要的受害者。那些助火燃烧的人也当受谴责,但是首先点火的人更当受责备。争论通常是先抓住荆棘。它在假冒为善之中滋生,借着地狱之风吹到义人之间。无人知道它将在何处结束。主啊,赐平安者,求祢使我们和睦相处。求祢让我们不要帮助纷争的人,也不要在无意间造成祢百姓中最小的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