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 日 |
今日:《智慧的生命》
智慧的生命 十一月26日
波阿斯到了城门,坐在那里,恰巧波阿斯所说的那至近的亲属经过。波阿斯说:“某人哪,你来坐在这里。”他就来坐下。波阿斯又从本城的长老中拣选了十人,对他们说:“请你们坐在这里。”他们就都坐下。波阿斯对那至近的亲属说:“从摩押地回来的拿俄米,现在要卖我们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块地。我想当赎那块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没有别人了。你可以在这里的人面前,和我本国的长老面前说明,你若肯赎就赎,若不肯赎就告诉我。”(得4:1-4)
城门口是古以色列人公共生活集中的地方。波阿斯虽然有心赎回拿俄米家的产业,并娶路得为妻,但他却没有把握这事是否能成就,因为按当时的法律,拿俄米的另一位至近亲属才最有资格但当此任,所以波阿斯只有按程序办事,而把事情的结果交给耶和华。我们注意到,路得记的作者有意回避了这位“合法的至近亲属”的名字,用“某人”暗含几分贬意。
波阿斯,这个名字虽然是“救赎主”的意思,但他并不是犹太律法上的合法救赎主,而那位没有透露名称的“至近亲属”才是法律上的救赎者。如果路得喻表世人,那么波阿斯则喻表基督,而“法律上的救赎者”是指担负神拯救世界责任的神的选民--犹太宗教。但是事实上他们这些““法律上的救赎者”却拒绝了神拯救世人的责任。
求主让我们热心做善事的时候也不要冒失妄动,也要像你一样“当尽诸般的义”(太3:15)。奉主耶稣的名,阿们!
文/牧童 朗读/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