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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太23:12 ) 这节径文是上帝赐给人类社会道德的“天国金律”,尤其适合于有“领袖恩赐”的人实践。因为主耶稣已经亲自证实了这一金律。这里所说的自高,是指总以为自己各方面比别人强,荣誉和地位都必须居上,嫉妒压制统治别人,而不是以成就和品德让别人肯定;自卑,不是甘愿作卑贱人卑贱事,而是追求灵性品德以及能力的高超,却不唯我独尊,而乐意倾听他人的主张与意见,看别人比自己强,愿意服务于众人。前者必遭众人鄙视,后者却赢得他人的爱戴与尊敬. 求主让我们不为居高而谦卑,而为你的缘故甘愿降卑.奉主耶稣的圣名,阿们! --牧 童 |
今日箴言 |
有人遇大试探得蒙保守,却在小事反多失败,这是教我们凡事谦卑,因为他们在小事上失败,就绝不敢依靠自己。--<效法基督> |
得力读经计划(每日一篇诗篇或箴言,一年读完圣经一遍(四福音两遍) |
今日读经: 诗篇:第34篇; 帖撒罗尼迦后书:1章;以赛亚书:21-22章。 |